金丝甲名动天下,水火不侵,刀枪不入,看上去其实却朴实无华,金丝黯淡无光,就像一件普普通通的马甲。
被捆住的那个人见苏阳轻松的就发现了他把金丝甲藏在哪里,额头上顿时渗透出了一颗颗黄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滑了下来,拼命的扭动身子,嘴里发出含义不明的呜呜呜声。
这人的眼泪都要留下来了。
江湖中人都知道,无论武功再高,都逃不过梅花盗的胸口一击,连点苍的掌门,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因此只有有了这件金丝甲,才拥有和梅花盗一搏的机会。
但是很多人错误的以为,有了金丝甲,就可以博的过梅花盗。
进而认为,有了金丝甲就可以获得一笔巨大的财富和天下第一美人的芳心和身体。
这其实完全是两码事。
“金丝甲虽然是防身至宝,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一剑还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苏阳像拍宠物一样拍了拍他的脑袋,道:“你穿着他,无异于孩童手持重金招摇过市,你将它送给我,也许还可以多活几年。”
说完,一把扯下了金丝甲,同时震断了那人身上的牛皮绳子。
那人傻愣在原地,一会看看金丝甲,一会看看苏阳,脸上的表情又是犹豫,又是心疼,好在他总算没有利令智昏朝苏阳出手。
眼前这个两根手指轻松一拽,就能扯断绑住他的牛皮绳子的人,显然不是他可以对付的了的。
“还不走,等着我请你吃饭?”苏阳头也不抬的说。原剧情里现在在这里的是李寻欢,他会和这个人说一大通话之后被人在酒里下了毒,险些要了老命,自己可不想当这种冤大头。
那人一张脸红一阵,白一阵的,眼神飘忽不定,最后终于狠狠的一跺脚,从地上抄起自己的链子枪掉头就朝门外走。
他一掀开门帘,噗通一下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却是酒店的老板,刚才给苏阳送信的那个老头。
老头的手里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有壶酒和两个小菜,看起来是送来给苏阳的。这么一撞,盘子背撞飞了,酒壶落在地上摔了个粉碎,几个小菜全部倒在了那链子枪的倒霉蛋身上。
虽然酒壶是落在外面的雪地里的,但是有心留意之下,还是可以看见从酒壶里洒出来的酒,溅到周围白se的雪上,浮起了一团淡淡的暗青se。
“找死!”那人破口大骂,好像要把一腔对苏阳的愤怒全部发泄到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头子身上,掌中的链子枪又已飞舞而出。
“果然是找死!”苏阳暗俺摇头道。
老人怒叱一声,佝偻的身子,竟似忽然暴长了一尺,左手一反,已抄着了枪头,厉声道:“就凭你也敢跟我老人家动手?!”
这胆小怕事的糟老头子,在瞬间就彷佛变了个人似的,连一张脸都变得红中透紫,隐隐有光。
呼声中,老人的右拳已击出,只听“砰”的一声,链子枪从中断成了两截,拳势不衰,直接把那人的身子打得飞了出来,他身上撞在墙上,扑哧一声溅的满墙都是血,身体恰好落在灶上的大铁锅里。
大铁锅里正在咕嘟咕嘟的煮着滚烫的开水,这人掉进去之后却一声不吭,尸体在大锅里沉沉浮浮,显然早就已经被那一拳打死了。
这一拳的力道实在惊人。
老人望着他的尸身,脸上的皱纹又一根根现了出来,然后目光移到自己的拳头上,似乎是对拳头在说话,他喃喃道:“你已有二十年没有杀人了,是吗?”
他紧跟着忽然抬起头,对苏阳笑了笑:“好在,我也没有忘记如何杀人。”
苏阳道:“你为了这种事杀人值得吗?”
老人道:“二十年前,我不为什么也会杀人的。”
苏阳道:“但现在已过了二十年,你能躲过这二十年,并不容易。若为了这种事将自己身份暴露,岂非划不来。”
“哦?我是谁?”老头问。
“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是多么出风头的人物,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蔷薇夫人私奔,这种勇气我实在佩服。”苏阳道。
老人无所谓的笑道:“除了你,又有谁会知道呢?我刚才瞧的一清二楚,跟着你来的那个大汉武功不弱,若是你不把他赶走,我未必敢出手,可是现在....”
“现在他远在一两里之外,根本不会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就算是知道了,也来不及赶来救我,所以你可以放心对我动手,是不是?”苏阳道。
老人道:“既然你也是个聪明人,你为什么还不把金丝甲交给我?”
苏阳道:“交给你,你老婆同意吗?”
提到老婆两个字,孙逵顿时怒目望着他,还未说话,突听一人笑道:“他老婆当然不同意。”这是个女子的声音,而且很动听。
苏阳微笑道:“蔷薇夫人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是名满江湖的美人,既然来了,为何不出来相见?”
那声音笑道:“好会说话的一张嘴,我若在二十年前遇到了你,只怕就不会跟他私奔了。”
笑声中,她的人已扭动着腰肢走了出来。
过了二十年之后,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牙齿也还很白,可是她的腰──她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套在一只大水缸里。
更可笑的是,蔷薇夫人穿着的是件红缎的小皮袄,梳着万字髻,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刨花油的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