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译?”
两个声音同时在施译头顶上响起,施译愣愣地抬起头,一个是诸葛霄,一个是乔亦初。
乔亦初蹲□子扶他起来,诸葛霄很不爽地哼了一声,“你干嘛扶他,又不是大小姐,摔个跤还要掉眼泪?”
乔亦初自动忽略了他的话,“你脸色看上去很不好,怎么了?”
好奇心重的人有这么一个特质,不管他们现在自身处境多惨多微妙,如果一旦出现了自己极度感兴趣的问题,他就会立马被转移注意力——这和吃货化悲愤为食欲是一个道理。
施译本着这种迥异的脑回路,反问,“小乔?你怎么和这家伙呆一块儿?不参加晚自习吗?你和他一起逃课?”
——这就是让杜主编深为头痛的必杀技:蓝猫淘气三千问,句句问在点子上。
诸葛霄的脸色明显不自然了,“谁和他呆一块了?你少他妈胡扯!”
施译和诸葛霄是看不对眼的,所以他专等乔亦初的答案。
小乔同学的反应比诸葛霄自然多了,“他逃晚自习,被我抓回来了,正要回学校呢。”
施译哦了一声,“回学校往那边走啊,你们方向反了。”他好心提醒。
诸葛霄冲他扬扬拳头,“你故意的吧?!”
“你不知道吗?小乔是路痴啊!”
诸葛霄明显一脸不信的表情。也是,一个智商情商都爆表,次次年级第一,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乔亦初居然会是路痴,这设定怎么听怎么不靠谱。但是……这是真的。
而没有察觉乔亦初走错路的诸葛霄,也……路痴。
诸葛霄一下子跳开了,“上次去游乐园我就说你带错路了你还不承认!”
“……”乔亦初转身一个人走掉了。
“喂小乔!不是那边!错了!是那边!”
乔亦初没转过身,冲他比了个中指。
施译顿时觉得世界都美好了。
“你把他带坏了,你还不快去追?”施译踹了诸葛霄一脚,诸葛霄揉揉屁股,“妈的以后再跟你算账!”
人一走,施译的脸就又冷了下来。在人前玩世不恭或者阳光活泼,都只是自我保护的本能而已。施译有时候很羡慕杜唐,人前人后都一张脸,不鸟你就真的不鸟你,懒得接话就真的懒得接话,所以他注定活得比自己轻松。反观自己,总是瞻前顾后,不被逼到一个点上就不会去行动,在意的人太多,在意的东西也太多。心里面被割了一刀,就只能等岁月慢慢舔舐,一年一年,结上一层一层新的痂,直到变成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有他自己知道,里面的肉还是伤的,烂的,柔软的,疼痛